深圳日星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星花社区广场路11号,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硅胶制品、橡胶五金制品的生产。
本项目车间废气设置3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中:A成型车间(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器”,设计处理风量为40000m3/h,排气筒高度20m;搅拌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器”,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0m3/h,排气筒高度20m;B成型车间(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器”,设计处理风量为10000m3/h,排气筒高度16m。
于2018年7月09-10日及10月24-25号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均运转正常,生产负荷达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监测期间,B成型车间废气、A成型车间废气、搅拌车间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丙烯腈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总VOCs符合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橡胶制品制造-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工艺中的要求。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测量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也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综上所述,深圳日星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相关监测要素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符合要求达标排放,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自行组织验收。